第八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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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去活來的,大少爺在學校裏又熬了兩個學期。勉勉強強的從初小畢了業,他雖然也被錄取進了高小,但是在事實上,學校裏基本已經沒了他這個人。每天早出晚歸的,他看著挺忙,只是不知道從早到晚都在忙些什麽。小鹿也忙,書山有路勤為徑,學海無涯苦作舟,他背著書包出出入入,忙的是另一路。
在暑假的時候,大少爺依舊不見影子。小鹿樂得清靜,自己坐在書房裏讀書寫字。學校裏要舉行英文演講會了,他的成績這樣好,既然參賽,就立志必要拔個頭籌回來。在寫字臺上攤開一張稿紙,他沈吟著寫寫畫畫擬草稿,擬完了不滿意,又換了一張稿紙重新寫。
院子裏有花有樹,窗戶大開著,正能聽見熱熱鬧鬧的知了鳴叫。小鹿強迫自己不擡頭,一定要專心致志的寫出好稿子來。可是幾番塗抹之後,他煩躁的灰了心。把面前的稿紙往旁邊一推,他又將鋼筆也投到了墨水瓶裏。順勢擡頭向窗前一望,他忽然一驚,緊接著站起了身:“幹爹?”
程廷禮不知是什麽時候進的院子,站在樹下望著他,也不知是望了多久。小鹿不怕程廷禮發脾氣打孩子,只怕程廷禮這麽若有所思的盯著自己看——時常還是不聲不響的偷看。
小鹿心底裏總認為自己長得醜,一旦被人看了,就要心虛不安。而程廷禮笑瞇瞇的邁步走進了書房,很和藹的問他:“寫什麽呢?”
小鹿規規矩矩的答道:“寫的是演講稿,開了學要參加比賽的。”
程廷禮走到寫字臺前站住了,先是拿起那幾張稿紙看了看,口中笑道:“嗬!都能寫出連篇的洋字兒了?了不起,比你那大哥強多了。”
然後他放下稿紙,開始上下打量小鹿:“是不是這幾天又長高了?”
小鹿也不知道自己長沒長,低頭看了看褲腳,褲腳沒有明顯的見短,可見就算是長,也沒長多少。
這個時候,程廷禮一歪身,坐到了椅子上。椅子比一般的椅子要小一號,程廷禮又是個寬肩長腿的高挑個子,所以坐得有些局促。搭在小鹿肩膀上的右手慢慢往下滑,他轉而握住了小鹿的手:“還沒到長的時候呢,你看小瑞,這兩年長得多快。”
小鹿想起大少爺的模樣,忽然一笑,自己擡手在唇上一抹:“大哥都要長胡子了。”
程廷禮凝視著小鹿的笑臉,小鹿還在出落著,越出落越像鹿副官,笑得時候露出一口很好看的小白牙,也和鹿副官是一模一樣。
“再等一等……”程廷禮在心裏想:“用不了幾年……”
把小鹿的小手拉到唇邊吻了一下,程廷禮隨即把他抱到了自己大腿上。很親熱的摟著小鹿低下頭,他笑著低聲問道:“你是個好孩子,幹爹要獎勵你。說,你想要什麽?要什麽給什麽。”
他那滾熱的氣息撲在小鹿臉上,讓小鹿無端的有些不安。很認真的想了想,小鹿開口答道:“我想要個口琴。大哥那個口琴讓他給弄壞了,有好幾個音都吹不出來。”
程廷禮用拇指摩過他棱角分明的紅嘴唇:“你個小東西,還會吹口琴?”
小鹿試探著掙紮了一下:“我……我參加了口琴班。”
這一下似有似無的微弱掙紮讓程廷禮驟然恢覆了理智。摟著小鹿的雙臂立刻放松了,程廷禮下意識的擡眼往窗外望,仿佛看到鹿副官正在凜凜然的註視著自己。
然後他放小鹿落了地,也真切看清了小鹿還是個小孩子。他對小孩子沒興趣,只是這小孩子長得太像鹿副官,他看小鹿看久了,恍惚中竟會產生錯覺。人一進入錯覺之中,就身不由己了,說的做的也都不像話了。
大少爺歪在一張煙榻上,身後擠著個香噴噴的小姑娘。大少爺今年是十四歲,小姑娘也是十四歲,兩人正好是很合適的一對。
躺在他面前的青年,是他近來認識的新朋友。新朋友已經十八九了,對他是異常的熱情恭維;大少爺很冷靜的享受著他的熱情恭維,心裏知道對方無非是想從自己手裏多哄幾個錢;哄不來錢,跟著吃兩頓喝兩頓也是好的。
大少爺長得快、個子大,上嘴唇已經生出了一層青毛。要說混,這幾年他也不算白混,起碼是學會交際了,一個人是好是壞,他略一接觸,也能品察出個幾分了。
十八九歲的青年扶著煙槍,給他燒煙的姑娘已有二十幾歲,雖然不是很美,但舉手投足都能帶出香風。呼嚕呼嚕的吸了一陣,青年欠身喝了一口茶,隨即長噓一口氣,心滿意足的躺了回來:“雲峰老弟——”他慢條斯理的叫著大少爺的表字:“今天老王他們請客,你真得去,哪怕你過去坐個片刻就走呢,也算是給老王面子了。”
大少爺背過手,抓了小姑娘的腕子往自己身前拽:“我見不得老王那個窮酸樣兒。”
青年笑了:“老王請客,那席上肯定不能就老王一個呀!老王窮酸,你挑富態的看嘛!”
大少爺罵了一句,意思是說老王身邊就沒有富態的。可罵完之後,他還是被青年一陣風似的哄走了。
老王者,其實不過二十多歲,絕不算老。在一所很大的飯莊子裏,老王要了一間很寬敞的雅間,然而正如大少爺所罵的那樣,酒菜全都是窮酸一流,一樣好的都沒有。幸而出席之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,吃好吃壞全不在乎。這裏面頂數大少爺年紀最小,但是神情儼然的在席上一坐,他那派頭可是不小。
席上的紈絝少爺們先是你一句我一句的胡亂玩笑,及至酒過三巡了,有人姍姍來遲,身邊還領了個男孩子。席上眾人見狀,立刻哄笑起來;而大少爺見來者是熟面孔,不值得一哄;他身邊領著的男孩子似乎不過是十二三歲的模樣,也不稀奇,就莫名其妙,不知道這幫人鬧的是哪一出。
及至那人和男孩子坐下了,眾人也開始野調無腔的調笑上了,大少爺才恍然大悟。原來那男孩子是個小唱戲的,報章上所說的“童伶”,便指的是這一類孩子了。而席上這童伶穿著一身藍布大褂,雖然腦袋梳得油光水滑,但據大少爺看,也未見得有什麽姿色,只是伶俐得很,並且很會害羞,那一副羞答答的模樣仿佛是特別招人愛,因為他那邊一臉紅,旁邊的人就起哄。
這男孩子是從班子裏偷溜出來的,沒坐多久便獨自告辭離去了。將他領來的人這回吃了幾口菜,然後笑問眾人:“怎麽樣?要不要加入我這個團體?我告訴你們,捧童伶的好處,那真是太多了。小孩兒他花不了你幾個錢,可是比什麽人都聽話,包你有的玩兒!”
大少爺一聽這話,合著這幫人捧童伶是為了省錢,心中登時就是一陣鄙夷,簡直後悔和他們打交道,感覺真是掉了自己的身價;緊接著他又想那男孩子也是個賤貨,才多大一點兒,就學會籠絡男人賣屁股了。
然後,他忽然想起了小鹿。
連著多少天沒見到小鹿了?大少爺心算片刻,末了發現自己竟然已經有一個多禮拜沒回家了。一個禮拜前倒是回過一次家,但當時是夜裏喝醉了,進門之後沒往後頭院裏走,只在前頭的空房裏對付了一宿。
不過對著小鹿也真是沒話說,小鹿越是上進,越襯托出了他的不上進。小鹿跟他講學校裏的事情,他當然是懶得聽;可他對小鹿又能說什麽呢?說說怎麽賭怎麽嫖?怎麽拿錢耍人?
大少爺心裏越想越亂,最後就決定今天一定要去看看小鹿。沒話說就不說,他要給小鹿買點好吃好喝。他不在家,一定沒人張羅著給小鹿買零嘴兒,小鹿自己又摸不到錢,一天三頓肯定是只能吃飯吃菜,想一想都可憐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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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暑假的時候,大少爺依舊不見影子。小鹿樂得清靜,自己坐在書房裏讀書寫字。學校裏要舉行英文演講會了,他的成績這樣好,既然參賽,就立志必要拔個頭籌回來。在寫字臺上攤開一張稿紙,他沈吟著寫寫畫畫擬草稿,擬完了不滿意,又換了一張稿紙重新寫。
院子裏有花有樹,窗戶大開著,正能聽見熱熱鬧鬧的知了鳴叫。小鹿強迫自己不擡頭,一定要專心致志的寫出好稿子來。可是幾番塗抹之後,他煩躁的灰了心。把面前的稿紙往旁邊一推,他又將鋼筆也投到了墨水瓶裏。順勢擡頭向窗前一望,他忽然一驚,緊接著站起了身:“幹爹?”
程廷禮不知是什麽時候進的院子,站在樹下望著他,也不知是望了多久。小鹿不怕程廷禮發脾氣打孩子,只怕程廷禮這麽若有所思的盯著自己看——時常還是不聲不響的偷看。
小鹿心底裏總認為自己長得醜,一旦被人看了,就要心虛不安。而程廷禮笑瞇瞇的邁步走進了書房,很和藹的問他:“寫什麽呢?”
小鹿規規矩矩的答道:“寫的是演講稿,開了學要參加比賽的。”
程廷禮走到寫字臺前站住了,先是拿起那幾張稿紙看了看,口中笑道:“嗬!都能寫出連篇的洋字兒了?了不起,比你那大哥強多了。”
然後他放下稿紙,開始上下打量小鹿:“是不是這幾天又長高了?”
小鹿也不知道自己長沒長,低頭看了看褲腳,褲腳沒有明顯的見短,可見就算是長,也沒長多少。
這個時候,程廷禮一歪身,坐到了椅子上。椅子比一般的椅子要小一號,程廷禮又是個寬肩長腿的高挑個子,所以坐得有些局促。搭在小鹿肩膀上的右手慢慢往下滑,他轉而握住了小鹿的手:“還沒到長的時候呢,你看小瑞,這兩年長得多快。”
小鹿想起大少爺的模樣,忽然一笑,自己擡手在唇上一抹:“大哥都要長胡子了。”
程廷禮凝視著小鹿的笑臉,小鹿還在出落著,越出落越像鹿副官,笑得時候露出一口很好看的小白牙,也和鹿副官是一模一樣。
“再等一等……”程廷禮在心裏想:“用不了幾年……”
把小鹿的小手拉到唇邊吻了一下,程廷禮隨即把他抱到了自己大腿上。很親熱的摟著小鹿低下頭,他笑著低聲問道:“你是個好孩子,幹爹要獎勵你。說,你想要什麽?要什麽給什麽。”
他那滾熱的氣息撲在小鹿臉上,讓小鹿無端的有些不安。很認真的想了想,小鹿開口答道:“我想要個口琴。大哥那個口琴讓他給弄壞了,有好幾個音都吹不出來。”
程廷禮用拇指摩過他棱角分明的紅嘴唇:“你個小東西,還會吹口琴?”
小鹿試探著掙紮了一下:“我……我參加了口琴班。”
這一下似有似無的微弱掙紮讓程廷禮驟然恢覆了理智。摟著小鹿的雙臂立刻放松了,程廷禮下意識的擡眼往窗外望,仿佛看到鹿副官正在凜凜然的註視著自己。
然後他放小鹿落了地,也真切看清了小鹿還是個小孩子。他對小孩子沒興趣,只是這小孩子長得太像鹿副官,他看小鹿看久了,恍惚中竟會產生錯覺。人一進入錯覺之中,就身不由己了,說的做的也都不像話了。
大少爺歪在一張煙榻上,身後擠著個香噴噴的小姑娘。大少爺今年是十四歲,小姑娘也是十四歲,兩人正好是很合適的一對。
躺在他面前的青年,是他近來認識的新朋友。新朋友已經十八九了,對他是異常的熱情恭維;大少爺很冷靜的享受著他的熱情恭維,心裏知道對方無非是想從自己手裏多哄幾個錢;哄不來錢,跟著吃兩頓喝兩頓也是好的。
大少爺長得快、個子大,上嘴唇已經生出了一層青毛。要說混,這幾年他也不算白混,起碼是學會交際了,一個人是好是壞,他略一接觸,也能品察出個幾分了。
十八九歲的青年扶著煙槍,給他燒煙的姑娘已有二十幾歲,雖然不是很美,但舉手投足都能帶出香風。呼嚕呼嚕的吸了一陣,青年欠身喝了一口茶,隨即長噓一口氣,心滿意足的躺了回來:“雲峰老弟——”他慢條斯理的叫著大少爺的表字:“今天老王他們請客,你真得去,哪怕你過去坐個片刻就走呢,也算是給老王面子了。”
大少爺背過手,抓了小姑娘的腕子往自己身前拽:“我見不得老王那個窮酸樣兒。”
青年笑了:“老王請客,那席上肯定不能就老王一個呀!老王窮酸,你挑富態的看嘛!”
大少爺罵了一句,意思是說老王身邊就沒有富態的。可罵完之後,他還是被青年一陣風似的哄走了。
老王者,其實不過二十多歲,絕不算老。在一所很大的飯莊子裏,老王要了一間很寬敞的雅間,然而正如大少爺所罵的那樣,酒菜全都是窮酸一流,一樣好的都沒有。幸而出席之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,吃好吃壞全不在乎。這裏面頂數大少爺年紀最小,但是神情儼然的在席上一坐,他那派頭可是不小。
席上的紈絝少爺們先是你一句我一句的胡亂玩笑,及至酒過三巡了,有人姍姍來遲,身邊還領了個男孩子。席上眾人見狀,立刻哄笑起來;而大少爺見來者是熟面孔,不值得一哄;他身邊領著的男孩子似乎不過是十二三歲的模樣,也不稀奇,就莫名其妙,不知道這幫人鬧的是哪一出。
及至那人和男孩子坐下了,眾人也開始野調無腔的調笑上了,大少爺才恍然大悟。原來那男孩子是個小唱戲的,報章上所說的“童伶”,便指的是這一類孩子了。而席上這童伶穿著一身藍布大褂,雖然腦袋梳得油光水滑,但據大少爺看,也未見得有什麽姿色,只是伶俐得很,並且很會害羞,那一副羞答答的模樣仿佛是特別招人愛,因為他那邊一臉紅,旁邊的人就起哄。
這男孩子是從班子裏偷溜出來的,沒坐多久便獨自告辭離去了。將他領來的人這回吃了幾口菜,然後笑問眾人:“怎麽樣?要不要加入我這個團體?我告訴你們,捧童伶的好處,那真是太多了。小孩兒他花不了你幾個錢,可是比什麽人都聽話,包你有的玩兒!”
大少爺一聽這話,合著這幫人捧童伶是為了省錢,心中登時就是一陣鄙夷,簡直後悔和他們打交道,感覺真是掉了自己的身價;緊接著他又想那男孩子也是個賤貨,才多大一點兒,就學會籠絡男人賣屁股了。
然後,他忽然想起了小鹿。
連著多少天沒見到小鹿了?大少爺心算片刻,末了發現自己竟然已經有一個多禮拜沒回家了。一個禮拜前倒是回過一次家,但當時是夜裏喝醉了,進門之後沒往後頭院裏走,只在前頭的空房裏對付了一宿。
不過對著小鹿也真是沒話說,小鹿越是上進,越襯托出了他的不上進。小鹿跟他講學校裏的事情,他當然是懶得聽;可他對小鹿又能說什麽呢?說說怎麽賭怎麽嫖?怎麽拿錢耍人?
大少爺心裏越想越亂,最後就決定今天一定要去看看小鹿。沒話說就不說,他要給小鹿買點好吃好喝。他不在家,一定沒人張羅著給小鹿買零嘴兒,小鹿自己又摸不到錢,一天三頓肯定是只能吃飯吃菜,想一想都可憐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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